商標注冊前準備
1、 注冊方式的選擇:
一種是自己到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注冊事宜。另一種方式是委托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或律師來提供商標代理服務(我公司可以代理)。這樣會節省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當然,對方會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2、 商標在先注冊權利的查詢工作: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標查詢雖然不是注冊商標的必經程序(遵循自愿查詢原則),但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標注冊的風險,提高商標注冊的把握性。在查詢過程中,會受數據處理及商標申請審查期等等原因的影響,使得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標無法進入數據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信息。另外商標查詢與審查工作由不同人員承擔,而查詢人員與不同審查人員的審查觀點上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因此,商標查詢的結果不能當做法律依據,不具備法律效力。
3、 申請商標資料的準備:
?。?)如果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身分證及遞交本人身份的復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注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商標圖樣6張(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樣6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于10厘米,小于5厘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卷煙、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歐盟商標特點
費用低。只須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二十七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
保護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的國家得到執行;
已注冊之商標可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享有巴黎公約優先權。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享有優先權;
已經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公布的注冊商標,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可請求優先權。
不但詞語、標識等傳統商標可獲得注冊,聲音、氣味、產品外觀及構造等新型商標,也可申請注冊;
一件商標申請多可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超過3類的,每類費用須另加。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開進行商標確權工作,提高商標注冊審查質量。
商標異議的內容范圍很廣,既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與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商標不具顯著性,還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 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人。